合作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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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学院的申请

同海外高校、社团、公司等组织机构合作建设海外孔子学院需要符合总部对孔子学院的整体布局,并通过总部的审批。

海外申办者须根据《孔子学院章程》规定,通过当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向总部递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在总部批准该所孔子学院后,由海外承办者单独或同我校一起向总部申明合作的意向。

二、孔子学院的筹建

 总部批准双方共建的申请后,孔子学院即进入正式筹备阶段。双方需要尽快就孔子学院协议、资金管理、理事会组成、中外方院长人选、孔子学院定位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及时将成果反馈给总部。总部批准后,双方应尽快做出揭牌仪式的具体安排。

(一)海外承办者根据总部孔子学院协议模板,同北京外国语大学讨论、补充、商定各项条款,并报请总部批准签署。协议中各条款应尽量细化,否则,海外承办者须同北京外国语大学签署执行协议,约束双方在孔子学院合作中的具体行为;同总部的协议未签署时,孔子学院不得举行揭牌仪式;

(二)海外承办者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商议中外方院长人选及理事会组成情况,并报请总部批准;

(三)在中、外方院长正式任命后,双方合作商议孔子学院揭牌仪式的具体安排、探讨孔子学院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在总部赠书目录中选取符合孔子学院发展需要的图书、制定启动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等等;揭牌仪式的时间安排须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中方,邀请信须提前2个月发到,以便我校能及时安排组团参加揭牌仪式;

(四)从接到总部正式批准到孔子学院揭牌成立,总筹建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三、   孔子学院的建立

孔子学院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孔子学院的正式建立。合作双方应该按照协议规定和工作计划成立理事会、组织孔子学院各方面的课程和活动,不断扩大孔子学院在当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