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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2019-12-31 


孔子学院院长是孔子学院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孔子学院的办学和管理。


选拔标准


1.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含),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了解驻在国国情文化,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非英语语种或艰苦地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10.到非艰苦地区或国家担任中方院长,优先考虑曾经在一类或二类艰苦地区或国家担任过中方院长的人员;

11.申请我校承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的校外人员,原则上须为国内其他高校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在孔子学院工作期间,人事关系仍由原单位管理,五险一金由其本人或原单位缴纳,工作关系由我校管理。


工作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

3、拟订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决算等。

4、拟订本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孔子学院人员和财务管理。

5、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包括有关协议、理事会议纪要、年度计划和总结、重要信函等;学生、教师等人员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和票据;宣传材料、活动图片、媒体报道等。

6、设计各类课程方案,制定招生简章,组织教学考核、评估及师资培训。

7、制订市场开发方案。

8、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介活动。

9、负责向总部汇报工作,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简报,按照总部要求,及时报告重大活动情况和总结。

10、开展当地语言政策和汉语需求情况调研。

11、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进行交流与合作。

12、参加孔子学院大会并按要求提供交流材料。

13、参加所在孔子学院理事会,并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

14、了解孔子学院总部所属各处室业务与职能,熟悉总部资源及申请程序,包括图书教材、教师和志愿者、汉语考试考点、国际汉语教师能力认证考点、孔子学院奖学金、夏冬令营、专家巡讲团和展演团等。

(以上资料部分来源于国家汉办官方网站http://www.hanban.org/confuciousinstitutes/node_7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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