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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院专职教师

2019-12-31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汉语[2012]1号),国家汉办于2012-2013年组建首批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实行外派工作和回国储备相结合的循环使用机制。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是指长期从事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的专门人员。实行储备制管理,储备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定的学校。其职责是,根据国家需要,长期在各国孔子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派出计划,每次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为4年,回国工作期限根据需要确定。专职教师储备于国内有关院校,在外工作期间,以国家汉办管理为主,其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回国工作期间,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相关待遇参照本校同类教职工。

2012年11月初我校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学校竞争性谈判”,并最终被国家汉办确定为专职教师储备学校,首批储备汉语教师人数为30名。学校在汉语国际推广多语种基地设立“专职汉语教师储备中心”,专门负责专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地负责人主管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专职教师外派期间和回国期间的管理工作。孔院专职教师在国内的工作岗位由储备中心与人事处协调安排。

截至目前,我校已经完成了首批储备的30名专职教师的入职、签约、安排岗位等工作。为突出我校多语种特色,满足我校承办海外孔子学院对语言的要求,我校还资助专职教师在培训学院学习第二外语。我校关心专职教师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鼓励他们参与职称评聘,积极组织专职教师参加职业培训,如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以“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为主题的报告会和我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青年教师发展专题报告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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